近来读到“死去何所道,托体同山阿”,这让我想起一些久远的回忆,却无法向任何人诉说。我曾想活的灿烂如花,却不想这半生寂寞如雪。
后来我终于妥协。
其实做个平凡人也不错,至少有那么一两个人爱我。
最近,天气闷热无比,昨夜更是雷声大作。
让我想起幼时独自睡在阁楼上那些孤寂可怕的夜晚。
我在雷声中一夜一夜成长,不再试图寻求大人庇佑。
——我就是自己的保护神。
从那时起,我就知道路是一个人走的。
可是一路走来,真是好孤独啊。
我有些羡慕那些人缘好的“女主角”们,她们随便就可以成为人群的焦点,得到众人的喜欢。
而我的世界孤寂得落针可闻,只有孤独到耳鸣。
某天当我读到“世界微尘里,吾宁爱与憎。”我不禁想,我出生那天,是不是有灰尘在窗边的光束里漂浮,就像我这一生的宿命,漂泊异乡,居无定所?
入秋了,落叶纷飞好似舞蹈。
张国荣曾有一首歌里的歌词我很喜欢,那就是“秋天该很好,你若尚在场。”
我也不知在怀念谁。
我没有怀念的人,我只是经常做梦,梦见过去的人和事。
但是我清楚地明白,我并非想念他们,而是想念我一去不复返懵懂无知的青春。
人不会同时拥有青春和对青春的感受。
我也是后来才慢慢领会到,鲁迅先生所著[朝花夕拾]真正的含义。
我于生命的最后一刻,开始想念曾经出现在我生命中的每一个至关重要的人。
他们在我的脑海里——
重生。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天空的颜色很美,像块本该出现在展览馆的画布。
说起来,应该是叫“方逸麒”的那个人说过。
——人这一生忙忙碌碌,最不该错过的东西,是朝阳和晚霞。
十一岁时的我听不懂,只是一味的很困,哈欠连天地对着讲台上的数学老师。
我那时从未分心认真看过一场日出和日落。
直到后来,很久以后的后来,久到我记不清是哪年了,他说,抬头看看窗外吧,月色很美,晚霞撩人。
我那时想,我的窗外除了大山还是大山,有什么看头呢?
我没有告诉他我有多么不屑,可是他,日复一日地带我看日出和日落。
方逸麒不语,只是一味地想要感化我这哈榆木脑袋。
……
我想,这真是个浪漫至死不渝的男人啊。(这真是个闲的蛋疼的男人啊~)
我人生最大的事就是睡觉。
我给自己做了一个非常非常软的枕头,睡觉前我会进行一场虔诚的仪式——把枕头拍散,达到最松软的程度,才能心满意足地安心地睡去。
直到日上三竿,被饿醒。
——因为我要做个非常懒的学生。
如果有比懒大赛,我绝对是冠军。
我考试总是拿捏得刚刚好,不多不少,刚刚好做一个普通高中生。
结果就是,十八岁那年我落榜了。
我敷衍他,说,我去复读了。
他一直想要我报考他的大学,想见我。
其实我已经落榜了,甚至已经参加工作了,
这些,我没有和那个人说。
他还在傻傻地考驾照,想来找我。
不再看日出日落了吗?我心想。
那就不看了吧。我把他拖进了黑名单,永不见天日。
让他对着他的专业课老师啰嗦去吧。
忘了我吧,各自归位吧。
但是后来我发现,我继承了他的爱好。
这是个心机很重的男人,我想。
因为每一次的抬头看向天空,我都能想到他。
还有他的网名
——风。
日出,日落,风……
竟然在潜移默化中就渗透进了我的生活。
我敢说他在毅力这方面,比他的专业课知识厉害。
但是,自尊心作祟,我没对谁说起过,有过这么一段浪漫的故事。
我原本以为,我会谈恋爱,结婚生子,一辈子就这样,忘掉这个人。
懒得规划的人生,跟随人流,也许很适合我。
结果,二十岁的我真的做了“人流”。
我开始害怕了。
这是怎样一段可怕的经历啊,小说都不敢这么写吧?
我很愧疚,对我,对那个未出世的孩子。
我伤害了自己,更伤害了一条生命。
我已经不配再做母亲。
慢慢的我发现,结婚生子这条路走不通,我开始寻求别的发展。
是的,我想去找风。
我想要自由。
从前被“学生”这个身份困了十八年,以后,不想被“妻子”困一辈子。
我只想去远方的地方看看。
因为找不到落脚处,我就想到了故事里那个浪漫的男人。
是啊,养出这么一个浪漫的人的地方,大概也很浪漫?
我想去看看。
念头一旦升起就在血肉里疯长,仿佛每一口呼吸都是为了他描述里的“乌托邦”。
什么是乌托邦?
我把它理解为一个人们逃避现实,构造精神乐园的地方。
我觉得太适合我这种——神经病了。
我最擅长的事情,是构建一个温柔的陷阱,红着小兔般的眼睛,亲眼看着别人为了救我,跳下去。
这时候我就会露出本来面目,说,都怪你,谁让你靠近我的?我是一个坏人,他们都知道的啊,难道你当初不知道吗?为什么要来责怪我呢?
我享受“陷害”别人的快感。
一方面,这是我对维持“绿茶”形象时受到嘲笑时的反击,另一方面,这也是我获得人生乐趣的方法。
人生太短了,我想寻求点别的刺激。
所以我的茶艺功夫十分了得。
可以说,没有人比我懂的,以身作饵,诱骗无知的人掉进我的陷阱里面。
就这样,我和男朋友分手了。
他非常愧疚,他觉得这两年不仅消耗了我的青春和身体,还让我失去了对爱情的渴望。
但是说实话,我不需要。
真的。
我不是一个多么高尚的人,我喜欢钱砸在脸上又疼又爽的感觉,不想说着违心的话眼巴巴地望着金灿灿的钞票。
他想给我钱弥补,但是就这段感情来说,我没有失去什么,所以我还是拒绝了。
因为我一开始的动机就不纯,除了他长得像我高中时暗恋的男生外,我那时真的很需要一个人的陪伴,要不是他,我早就死在了十八岁单枪匹马的青春年华。
尽管他确实伤害了我,但是我还是感激他,没让我死成。
现在,又活生生的,踏上了北上的列车。
和我在一起是很累的,我知道这几年和我在一起他都经历了什么。
站在他的角度来看,我就是一块怎么也捂不化的冰。
哪怕他把作为男人的自尊一再降低,我也还嫌不够,甚至想在他头上撒泡尿,告诉他我想要的还不止这些。
——我要你的命。
你不是喜欢我吗?我作死你,看看你有多喜欢我呗?
当然,我并没有这么冷血,我不是一个狠角色。
虽然看上去我很冷酷无情,但这些我都没能在实践中做到。
我虽然自私可恨,但是我并没有算计旁人后全身而退的本事,我只有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打法。
所以这段感情。可以说是两败俱伤。
我过得不好,他也好不到哪里去。
但是谈恋爱时候是真的快乐啊,两个人浓情蜜意时,恨不得立刻原地结婚。
争吵时……我们甚至没有过争吵。
以至于虽然一开始在一起的目的不是喜欢才在一起,但慢慢的陪伴产生的感情已经占据了上风。
其实我早就腻了,可我怕,怕再也没有第二个人能给我这种感觉。
我就像一只不点灯在夜里漂泊的小船,他是无边无际的海上突然出现的小岛,我短暂结束胆战心惊的路程,在他怀里停靠一会儿,等我想起来我启航的目的上什么后,我开始嫌弃他的老破小来。
还记得冬天的时候,我得了肺炎,烧得不省人事。
依稀记得我当时昏昏沉沉的,他拖着同样发烧的身体给我物理降温,跑很远找到一家二十四小时的药店给我买退烧药。
那时候,我的确是很感动的。
可是时间长了,我知道他终究代替不了记忆中的人,而我,始终与他门第高攀不起。
……
再次和方逸麒相遇是我结束这段感情三年后。
我在北方度过了一段十分潇洒的日子,最后玩累了,决定在北方定居。
三年的时间不长,却足以改变很多东西。
前任已经成婚了,和我们曾经勾画的蓝图差不多,他结婚生子,事业有成。
这期间,除了他结婚我送去的祝福,我们再也没有过联系。
从此这段感情真正杀青,画上稍微不完美的句号。
曾经的发小们都结婚的结婚,生子的生子。
她们羡慕我无牵无挂,我羡慕她们能做个喜怒哀乐的普通人。
她们不知道我也羡慕她们有个幸福的小家,一日三餐,普普通通。
我做不到和一个人长长久久,新鲜感过后只剩下枯燥无味的油盐酱醋茶。
贤妻良母的典范,我在我母亲身上看到过,却也清楚她最后什么也没得到,除了不堪忍受屈辱逃走后人们的闲言碎语,还有两个时刻提醒她曾经的痛苦的儿女。
所以我从来都知道,我做不到守着丈夫儿女好好过日子。
三年来在站点与站点之间穿梭,在一个又一个家庭之间孤独生活,这种感觉就像我穿过了无止境的时光长河,我的路上只有我在活着,别人也只是路过。
其中,方逸麒待的时间最长,十一岁到二十三岁,他一直都在。
我没想到会在某座不该相遇的城市遇见他。
那天,我为了一座即将倒塌的知名古建筑起了个大早,早餐也没吃就扛着相机上山了。
等我终于结束拍摄,已经快下午了。
我回去的路上已经饿的头昏眼花,可笑的是,为了轻装上阵,我的包里除了纸巾什么也没带。
我脚步虚浮地跨进一家店铺,对着柜台后的店员一句话都来不及说就感觉眼前一黑,重重摔在地上。
我醒来就见一群陌生人围着我,我半天才反应过来我是低血糖了。
“你还好吗?”
那时我还没有意识到,他问的,是十一岁的我,跨越了十多年的时光,他问出了这句话。
巧合的是,这是家中药店,这个男人就是这里的中医,也是我认识了十几年的网友——方逸麒。
我一开始没认出他来,因为他比照片上白了很多。
他却一眼认出我来了。
等我第二天回到店里打算当面感谢他时,他突然看着我的眼睛,问我:“你是周漾吧?”
我当初最想见到也是现在最不想见到的那个人,站在我面前,对我笑。
执念不消,寝食难安。
不知道是我幸运还是老天捉弄我,总之我们“相认”了。
我随口胡诌,说来这旅游散心。
实际上我从当年给他说一定要来亲眼看看,心心念念都要来。
而他也记住这个承诺,来到这里等待我。
这个男人一向浪漫,连等待一个人的方式都是这样的“古朴”。
他约我出门吃饭的时候我还特意穿了压箱底的裙子。
我心想,毕竟是约会,体面一点。
尽管我做了充足的准备,见到我的时候,愣了好几秒,我当然不觉得是我今天的ootd惊艳到他了。
因为我不喜欢穿裙子,偶尔穿一次很奇怪。
我在餐桌前坐下,直接告诉他,我对当地美食不熟悉。
反正赴约的目的,又不是为了这顿饭。
吃什么都一样……
怎么可能不一样?!!!
要不说为什么旅游得做攻略呢?
我来这儿这么久,第一次吃到正宗的北方菜,还是这么好吃。
“反正下次不一定见面,饭得吃到肚子里才算自己的。”我反复给自己洗脑,硬是把那一桌子我当初不停推辞说“吃不完别点这么多”的菜给吃完了。
……无语的分割线……
饭后,我们浪漫的压马路,像一对普通的情侣那样。
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,两边的街市灯红酒绿,热闹非凡。
这座城市很繁华,千百年来都如此。
同时拥有美丽的风光和厚重的历史。
这也是我喜欢它的理由。
路灯橙黄,光线有些温暖。
微风轻轻拂过我的脸颊,偶尔带起裙角擦过他垂在身前的手,地上的两个影子偶尔在路灯的错位影射下温柔相依偎,好像一对热恋情侣。
他给我细细介绍这座城市,我点头礼貌回应,偶尔抱以温柔的微笑。
“……我没想到真的还会再遇见你。”他停了下来,我抬头一看,到酒店门口了。
他忽然看着我不说话了。
我知道他想要回应,但我确实不知道该说什么。
说我也没想到?可我确实来了。
说其实我等你好多年了?不切实际,也很廉价。
我沉默的间隙,有一群少年从街上骑车过去,他们冲我吹着口哨。
肆意,张扬。
我笑了笑,想起自己“叛逆”的那些年,不免有些惆怅。
“周漾,现如今你的眼睛里一点光都没有了,我记得,你以前不是这样子的,我不在的时候,你到底经历了什么?”方逸麒微微倾身,盯着我的眼睛。
我往后靠了靠。要不说,我们是最有默契的网友呢?尽管我什么都不说,他还是能一眼看出我的变化。
“从前?从前我什么样?你还记得吗?”我问他。
他看着我,仿佛陷入了回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