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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73年,我十四岁,还是松花江边上的一个小土妞。
火力旺、皮实、一股子牛劲儿。
天寒地冻。
我硬是靠自己在冰湖上救了落水知青李启烽。
一见钟情,不过如此。
他长得白净周正,身上有股莫名的气质。
尽管周身湿透,也不嫌狼狈,逼得我羞红了脸。
那时候,我根本不知道,他是我惹不起的人。
只觉得他是城里来的,有脑子、有见识,跟村里的二牛和驴蛋都不一样。
知青点里的人见他不合群。
抢他的口粮,翻他的包裹,撕他的课本。
他不服,就被人蒙了头揪到湖边的林子里一顿毒打,打完还要扔到湖里泄愤。
我听完,气得要命,拿着斧头就去知青点撒泼。
张口就是,李启烽是我苗疯子罩的,谁再敢动他,就是跟我过不去。
领头的那个不知道我在村子里的恶名,瞪着我。
我也不惯他,当场就跟他打得头破血流。
连村长儿子来拉架,都被我抡到一边去,磕破了头。
这下谁还敢招惹?
自然是收了那些鬼心思,老老实实的上工。
只是农活繁重。
没过几个月,李启烽就在农场里被磋磨得又黑又瘦。
我看他总一个人独来独往的,心里挺不是滋味的,常常偷家里的粮食给他开小灶。
三九寒冬,我怀里总能掏出热到烫手的地瓜、土豆。
看着他掰给我一半,自己斯斯文文地抿着吃时,又忘了胸口的疼。
常常回了家才发现,胸前被烫出了几个大水泡。
后来李启烽知道了,就不准我再拿了。
还送了我部队里上好的烫伤膏,说是用工分跟人家换的。
很久之后,我才知道那东西有钱都没处弄。
几个冬天过去。
他没有再瘦,连个子都蹿了些。
明明只比我大两岁,却好像突然成了大人。
他说我这么好的姑娘,不要一直困在这片望不到头的黑土地里。
他把课本拿给我,要我跟他一起读书。
说以后如果还能高考的话,他想和我去城里上大学。
城市繁华,那里有很多有意思的东西,我一定会喜欢。
彼时,我还傻乎乎说,我上大学干啥,我守在你身边就挺高兴的了。
他落寞的笑笑,说我不懂。
城里很好,我想象不到的好。
谁知第二年,全国高考恢复。
我还夸他料事如神。
只不过那年冬天,我和他都没考上。
去考场的路上,雪天路滑,我摔了一跤,当时就动不了了。
他想都没想,直接回村借了板车,把我送去镇上的卫生所。
我几次让他把我扔到半路,自己赶去考试,他都不听。
等我们到卫生所,已经赶不上第一科了。
我看着他鞋子都跑掉了一只,冻伤的右脚,问他后悔吗?
他摇摇头:“只要守在你身边,我就挺高兴了。”
这话我当时听着觉得真。
就是不知道,他说的时候,是不是真心的。
“是真心的。”
恬恬拿起最新寄来的一张情书:“呐,就这篇。”
“他说看到你摔在雪地里起不来的时候,脑子一片空白。”
“就连回去借车,都走错了路,要是因此错过治疗的最佳时机,他一定会后悔让你去高考的。”
我自嘲的笑笑,不重要了。
因为我已经不爱他,有四十多年了。
而他,无论当初多么爱我,都不耽误他后来抛弃了我。
恬恬露出惊讶的神情:“抛弃?”
没错。
门铃响了,是我儿子来接她闺女了。
没办法,学生嘛,明天还要上学。
恬恬一步三回头,说下周还要来,听我把初恋的事讲完。
我答应她,但她要把这个当成我俩的小秘密,谁也不能告诉。
她露出一个“我懂”的表情。